各学院、机关各部处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校园维稳工作若干制度》和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做好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季度报告的通知》(福大保[2010]7号)等文件的规定,各单位必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现就组织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必须在2012年3月15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主要围绕敌对势力渗透、宗教渗透、网络舆情与有害信息、师生利益诉求、招生与就业、办学条件与后勤保障、校园秩序与周边环境、消防安全与危险品管理、交通安全与食品卫生等方面开展全面、认真、细致的排查,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稳定隐患问题,要及时落实各项整改工作,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。
二、各学院、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组织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和统计,形成本单位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书面季度报告,同时填报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季报表》(表格附后),并在3月20日前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季度报告和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季报表》报送到tyc1286太阳成集团维稳办(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办公室,联系电话:22866089,联系人:杨珠)。
三、各学院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报告工作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的统计和报送工作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不报。
附件:tyc1286太阳成集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季报表
tyc1286太阳成集团维稳办
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